|
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2015-04-02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文字大小:[大][中][小] |
自2012年开展渭河水质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来,陕西省利用三年的时间,使渭河三年变清的目标如期实现。为继续巩固治理成果,形成渭河水污染治理常态,陕西省提出开展新一轮渭河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渭河流域生态安全稳定。
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共同生命体的理念,陕西将在此次新三年行动中,全面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化推进渭河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通过抓好管理和考核,使渭河杨凌以上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断面年均值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
为了确保目标的如期实现,陕西省计划一方面加大治污资金投入,下大力气搞好城镇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完善纳污管网建设,加快推广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小型污水处理技术,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先进的垃圾处理模式,从源头上解决渭河沿岸村镇垃圾对水源、土壤造成的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沿渭各市(区)重点排污单位、河流市界断面的监测频率,提高监测准确率。严格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考核机制,利用经济杠杆推动渭河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将渭河打造成生态河、安澜河、景观河的目标奠定基础。
结合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陕西省在渭河治理上今年更强调突出沿渭各级政府、企业及公众环境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渭河流域产业转型和项目准入,进一步加大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和对违法排污“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偷排和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执法,严厉惩处。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健全环境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此外,陕西省还将大力开展汉江、丹江综合整治,建立水源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积极落实跨省对口协作项目,努力争取国家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政策支持,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安全。[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编辑:雨松] |
版权免责声明:本网站在刊发相关信息或图片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相关信息的权利人或与权利人取得联系;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信息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电话或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以便支付相应稿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