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理事会由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发起,由关心、支持低碳经济事业发展的行政主管单位、企事业单位、团体法人或自然人自愿组成。目的是利用中国城市低炭经济网资讯平台全力推动理事单位发展,以及促进行业专业交流,充分发挥各地产业精英的智囊作用,真实的反映行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共同推动我国低炭经济事业及理事会成员单位的发展。 二、理事会设总顾问一名、顾问一名、理事长单位一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若干,秘书长一名。每届理事任期一年,期满后可续任,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 理事会向理事成员单位颁发证书。
- 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以以“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名义进行自我宣传和出席各项社会活动。
- 理事单位享受白金会员及所有服务功能(理事、常务理事1年、副理事长2年)
- 报导企业新闻、优先刊登企业稿件,免费提供信息传递、情报分析、技术咨询、市场开发、品牌推广等特色服务。
- 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评选表彰活动。
- 在首页开辟理事专区,免费将副理事长单位以上企业成员LOGO放置在企业专区并作链接。
- 每年召开理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及相关专题研讨会讲座。为成员单位建立和政府沟通的相关渠道,解决成员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或参加我会每年一度的,由100多名市长及各大部委领导出席的年会。
- 免费为理事单位建立网站并负责维护。
- 优先参加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组织的各类高规格的商务研讨、高层论坛等交流活动。副理事长单位可根据活动安排演讲。
- 常务理事以上单位经申报审核,可颁发“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基地”、“中国低碳产业优秀企业”。
- 享受理事会平台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信息服务,并通
过相关渠道向有关部门、领导反应企业呼声。
- 由副理事长单位派专人将信息发布在相对应栏目,并由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专
职人员审核发布,并不定期在首页大图推荐形象宣传,同时享受负责人姓名及照片 的宣传待遇;
- 为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提供城市项目信息和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
- 为理事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策划及法律政策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协助会员建立品牌、开拓市场。
- 理事会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交纳理事会综合会费。
- 本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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