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 | 网站会员 | 企业库 | 产品库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English 日本语

公告:    
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回报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 理事会章程

 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背景

  随着全球化低碳经济的发展浪潮,“低碳革命”正在兴起。对中国而言,低碳经济是中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经之路,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基本国策,是衡量国家、城市和企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是城市和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考虑因素。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研究咨询部主办,是以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www.cusdn.org.cn)、低碳经济论坛为宣传载体和活动平台,为国家、地区、行业、企业提供研究、咨询、服务的机构。理事会以传播低碳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介绍低碳先进技术、明确研究课题,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为新政策的出台提供依据为己任,致力于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二、宗旨

  理事会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建设问题的研究与探讨,通过与理事会会员单位的有机互动,促进城市、科技园区、企业等会员单位的低碳经济体系建设,同时开展低碳经济行业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建言献策。

三、机构

  理事会设总顾问、顾问、理事长单位各一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若干,秘书长一名。每届理事任期一年,期满后可续任。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事务。

 

 

第二章权力与义务

一、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会员单位权利

  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会员单位分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四个类别,不同类别享受不同权利:

(一)理事单位权利:

  1. 网站理事专区LOGO链接和视频展播(视频展播2个月);
  2. 参加每年召开的理事会会员单位工作会议(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理事换届大会等)和学术专题研讨会;
  3. 享受理事会平台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信息服务;享有理事会搭建的高端人脉交流平台,拓宽与全国城镇沟通交流平台;
    ……

(二)常务理事单位权利:

  1. 享受理事单位全部权利(同类别权利以最高级别为准);网站理事专区LOGO链接和视频展播(视频展播3个月);
  2. 经申报审核,可颁发“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基地”、“中国低碳产业优秀企业”等证书;
  3. 享受理事会提供的多种形式的宣传策划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享有理事会平台组织的国内国际交流、树立品牌、招商引资,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机会;
    ……

(三)副理事长单位权利:

  1. 享受常务理事单位全部权利(同类别权利以最高级别为准);网站理事专区LOGO链接和视频展播(视频展播6个月);
  2. 享受国家政策制定、提供的课题调研咨询服务,向行业主管部门反应理事会会员单位呼声;
  3. 优先安排国家级重要主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等宣传报道活动。
    ……

(四)理事长单位权利:

  1. 享受副理事长单位全部权利(同类别权利以最高级别为准);网站理事专区LOGO链接和视频展播(视频展播12个月);
    根据需要,协助理事长单位在国家相关部委申报相关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出国访问团、重大国际会议或学术交流、中外低碳项目技术合作、著名中外高端机构专业评选表彰等活动;
  2. 优先提供国务院参事级别的国内顶尖级专家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行业主管领导交流机会;
    ……

二、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会员单位义务

(一)严格遵守理事会章程并维护理事会品牌形象

(二)积极参与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及时向理事会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及时缴纳会费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理事会。

 

具体事宜,不详之处,敬请垂询!

电话:010-88407677

传真:010-88407691

邮箱:culcen@163.com

 

关于我们 隐私权政策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合作咨询 欢迎投稿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0  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京ICP备09057899号
上级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管单位: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研究咨询部
联系电话:010-88407677    图文传真:010-88407691     电子信箱:culc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