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是什么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规范我国税收征管活动的重要法律,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法律责任。以下是该条文的具体内容及解读。
一、第六十二条原文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条文解读
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或资料报送方面的逾期行为。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对象:包括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 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或报送相关资料。
3. 处理方式:
- 首先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若情节轻微,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若情节严重,罚款上限提高至1万元。
4. 目的: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三、总结与表格对比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条款编号 | 第六十二条 |
| 适用对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
| 违规行为 | 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资料 |
| 处理措施 | 责令限期改正 |
| 罚款标准 | 一般情况:2000元以下;严重情况:2000-10000元 |
| 法律目的 |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国家税收 |
四、结语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旨在通过明确责任和处罚措施,促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税收制度的有效运行。对于企业或个人而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的重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