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写在什么位置】一、
“特此通知”是公文写作中常见的结尾用语,通常用于正式文件的结尾部分,表示通知内容已明确,希望相关单位或人员知晓并执行。那么,“特此通知”应该写在什么位置呢?根据不同的公文类型和格式要求,其位置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特此通知”多出现在通知正文的末尾,紧接在正文内容之后,作为通知的结束语。在一些特定的公文如“通报”、“通告”、“公告”等中,也可能使用类似的表达方式,但具体位置仍需根据实际文种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公文类型中“特此通知”的位置说明:
二、表格展示
| 公文类型 | 位置说明 | 示例 |
| 通知 | 一般位于正文末尾,紧接在正文之后,单独成段 | 特此通知。 XX单位 2025年4月5日 |
| 通报 | 通常放在正文末尾,也可与“特此通报”连用 | 特此通报。 XX单位 2025年4月5日 |
| 通告 | 多数情况下也写在正文结尾,有时与“特此通告”一起使用 | 特此通告。 XX单位 2025年4月5日 |
| 公告 | 通常不使用“特此通知”,而是以“特此公告”结尾 | 特此公告。 XX单位 2025年4月5日 |
| 纪要 | 不常用“特此通知”,多用“会议强调”“会议指出”等 | —— |
| 请示 | 不使用“特此通知”,而用“妥否,请批示”等 | —— |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重复使用:在一份公文中,不宜多次使用“特此通知”,以免显得啰嗦。
2. 格式统一:在正式公文中,应保持格式一致,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
3. 语言简洁明了:使用“特此通知”时,语言应简洁,不添加额外解释。
4.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通知类公文,其他如报告、请示等应使用相应结束语。
四、结语
“特此通知”虽为简单一句话,但在公文写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正确使用可以提升公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掌握其正确位置和使用方法,有助于提高公文写作的质量与效率。


